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18
(资料图)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288,316,702.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股本2,305,817,8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616,452.35元(含税)。本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占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3.25%。
上市公司因股份回购原因,涉及的93,488,76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预案将以《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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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
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实施。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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