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长三角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配置效率,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苏浙沪皖四地科技厅(委)近日联合发布《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拟四地联合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办法》自2023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5日。
《办法》共四章22条,由总则、需求提出与解决、项目组织与管理、附则组成。其中提出,长三角要以“科创+产业”为引领,面向国家和长三角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布局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产学研合作、大中小企业融通,引导以创新联合体等开放路径,带动项目、人才、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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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资金主要由中央关于引导、支持地方科技创新发展有关的资金进行安排,三省一市应共同加大投入,扩大长三角联合攻关的资金规模,鼓励长三角地市县级共同投入。
支持方向为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2年至3年可取得突破,且需要跨区域协同解决的创新需求,分批布局、协同攻关,生物医药类可以里程碑式分段推进。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围绕重点产业培育、科技惠民示范等,自主布局联合攻关。
在业内看来,《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制度创新。其中提出,探索部省市、跨区域科技政策协同的有效机制,在任务联合发布、资金共同投入、项目协同管理等方面突破区域壁垒;探索跨区域“揭榜挂帅”的有效路径,并把握可竞争原则;探索任务导向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有效模式,发挥区域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联动各类创新主体。
例如,《办法》明确,三省一市科技厅(委)负责落实本省(市)内联合攻关需求征集、评估、对接、项目实施等全过程组织工作;共同成立联合攻关专题推进组(以下简称“推进组”),负责联合攻关计划跨区域协调、综合管理。
同时,三省一市要充分发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平台”)的作用,为长三角联合攻关立项项目管理提供支撑。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提供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需求发布、协同管理等功能支撑,加强与国科管平台、各省市相关平台的数据共享。
接下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将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通过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合作模式或组织方式,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促进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创新主体高效协同。
三省一市科技厅(委)基于需求揭榜情况,按程序对外发布长三角联合攻关指南。纳入储备库的单位,以及符合指南方向的其他长三角区域单位,均可登录国科管平台进行申报。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办法》提出,要遵循成果转化规律,尊重企业研发实际,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建立绩效创新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突出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经济社会贡献。
同时,长三角将多渠道征集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指南需求,积极探索长三角地区与粤港澳、京津冀、中西部等区域的协同联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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